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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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决定的部分内容被确认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但是确认部分内容无效后行政决定不能成立的,行政决定全部无效
行政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其他行政机关批准或者会同办理的,经批准或者会同办理后,行政合同方能生效。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可以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理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设立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但可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将受委托的行政职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