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面总分:90分 答题时间:60分钟 试卷题量:30题 练习次数:0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 12 小时内进行讯问。
对被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人大代表因为现行犯被拘留的,可不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报告。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
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够成立,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书后,可以不立案,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
侦查机关必要时可连续传唤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只能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
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的诉讼活动。
询问不满 18 周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现场勘验是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的活动。
必要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可以进行强制检查。
现场勘验需要进行侦查实验时,不得有侮辱人格和有伤风化的行为。
搜查人员在搜查时应当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即属违法。
搜查人员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侦查人员可以决定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
对于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扣押。
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时,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需要查询或者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汇款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鉴定结论是具有专门技术知识的人对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别、判断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法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要么采用保证金担保, 要么采用保证人担保, 不能同时并用。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7 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