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面总分:100分 答题时间:90分钟 试卷题量:50题 练习次数:2289次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对特种设备销售和进口单位一般仅安排针对投诉举报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机构中执业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承租单位承担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实施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可以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发生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气瓶的所有者均可以直接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销售、租赁、进口特种设备等经营行为无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必须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需要复查时,必须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实施。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如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可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需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由县级监管部门实施。未设立县的地方,由市级监管部门实施。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在《特种设备目录》中,安全附件这个种类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四个品种
《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电梯包括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说的生产单位,专指制造单位。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电梯使用管理者(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共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未明确使用管理者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样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报废,系指解体报废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制定与发布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如果检查时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按生产单位进行管理。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被检查单位因故不能提供有关书证材料的,检查人员可以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后补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使用单位近2年是否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是确定其是否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的因素。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至少应当有 1 名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
《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客运索道,不包括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