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地区内的乙类、丙类高层建筑,应进行抗震设计,其地震作用计算按下列哪种做法才符合《高规》JGJ3-2002的规定?()
- A.
各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均应计算地震作用
- B.
6度设防时,I~III类场地上的建筑不必计算,IV类场地上的较高建筑及7度至9度设防的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 C.
6度不必计算,7度至0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 D.
6度设防时I、II类场地上的建筑不必计算,III类和IV类场地上建筑及7度至9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虺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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