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损失时因当赔偿损失
时间: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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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措施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本履行合同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需要债务人同意
因重大误解、订合同时显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年签订的合同,受害方可进行不履行
已经订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生效条件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最后一方签字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承诺时成立
承诺自通知到要约人时生效
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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