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因长期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其债权人A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时,该国有企业领导常某为照顾其弟任经理的业务单位B公司,以本单位一台价值20万元的轿车和一台价值70万元的精密机床为本单位欠B公司的一笔90万元贷款设定抵押,并且在财产清单上作虚假记录,将抵押的时间提前到破产清算前,从而使B公司不必进入破产程序得到上述轿车和机床。常某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 C
本题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行为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有:()
某甲拾得一张信用卡,然后持卡购买汽车一辆价值13万元。某甲尝到甜头后,伺机盗窃他人信用卡一张,持卡消费,共花去3万元。某甲构成:()
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司法鉴定人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担保物权的设定,能生效的是:()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要求指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各项所列的诉讼行为,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程度的有:()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主办地公安机关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等事项时,应当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手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