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
正确答案: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1分)因为构成案件的事实是客观的存在,对于负有处理案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案件事实是他们必须认识的首要对象。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2分)因此,要求他们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查明事实真相,坚决摒弃一切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等主观主义、粗枝大叶和各种不正之风。(2分)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忠实于法律。(1分)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必须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二是对案件所作的处理结论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标准。(2分)因此,要求他们不可以自己的想法代替法律,滥用法律,坚决摒弃各种枉法行为。(2分)
(3)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二者作为一项法律适用原则,是相互依存的。(2分)一方面,案件事实是构成案件本身的东西,离开客观事实就不可能以法律为准绳,就谈不上正确适用法律;另一方面,离开法律这个准绳,即使弄清了案件的事实,也不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2分)
本题解析: 暂无解析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
(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李某与张某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日路上偶遇,二人上前热烈拥抱,李某兴高采烈地打了张某腹部一拳,嚷着:“小子,这些年跑哪儿去了?”话音未落,张某就痛苦地捂着腹部倒在地上,李某连忙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结果张某在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患有脾肿大,因李某击打一拳造成脾破裂而死。张某的家人、同事等均不知其患有此病。
问题:
(1)李某是否构成过失犯罪?为什么?
(2)对张某的死亡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